继影视圈阴阳合同、霍尔果斯大量影视公司注销之后,昨日再有涉税消息传出。有消息称,3天内已有17位演艺人士被约谈,相关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一位大型影视公司人士指出,明星工作室年收入普遍过亿,按照此次口径,补缴税款额可达几千万元。
17位艺人被约谈 100万要交19万税款?
昨天,影视圈的艺人、导演、编剧等工作人员的朋友圈流传着这样一则消息:
有部分影视工作室陆续接到税务部门的补税工作通知,共分为4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约谈补税、税务上门辅导、检查以及重点检查(税务抽查)。
其中,在3天内,浙江已有17位艺人被约谈,补税工作需要在12月15日前完成。
证券时报记者随后向多位影视从业人员求证,除个别表示尚不知情外,其余均表示确有此事。
根据相关约谈要求,工作室需要按2016至2018年3年总收入的70%(最少)按个人劳务计算税款。以总收入为100万元的工作室为例,100万*70%为个人补交劳务费用的计税依据(按照最高40%劳务税率计算),同时扣除之前已经缴纳过的税款金额,最终补缴税款确定为192500元。
总体来说,工作室补缴税款的税率大约相当于工作室总收入的20%。
年底前主动补缴税款免予行政处罚和罚款
据了解,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列出的影视从业人员税收事项限期整改时间表,对在2018年12月底前认真自查自纠、主动补缴税款的,可免予行政处罚,不予罚款。
国家税务总局相关人士昨天特别向北青报强调,在年底前的纳税人自查自纠过程中,税务机关将不开展入户检查。
从2019年1月至2月底,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自查自纠等情况,有针对性地督促提醒相关纳税人进一步自我纠正,并加强咨询辅导工作。对经税务机关提醒后自我纠正的纳税人,可依法从轻或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情节轻微的,可免予行政处罚。
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2019年7月底前,税务部门将根据影视行业税收秩序规范工作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研究完善管理措施,并建立健全影视行业税收管理的长效机制。同时,进一步健全税务内控机制,有效防范和化解税收执法风险。
据了解,这一规定涉及影视制作公司、经纪公司、演艺公司、明星工作室等影视行业企业和高收入影视从业人员,自查自纠范围是2016年以来的申报纳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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