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市场再迎多重利好。
4月21日,证监会副主席方星海出席第十三届中国期货分析师暨场外衍生品论坛并发言。
他在讲话中透露了下一步期货市场建设的重点工作:
要增强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基础性制度供给;
要进一步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扩大市场规模;
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A股上市;
积极推动外商控股期货公司的设立,稳步推进新设内资期货公司的工作;
大力推动期货公司员工持股;
要坚持特定品种开放的路径,积极推动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特定品种对外开放,同时要做好开放过程中的制度对接;
规范发展创新业务;
期货公司要在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继股指期货交易优化后,期市发展再迎多个利好,相关概念股明天见?
部分期货公司概念股
重点一:增强期市基础性制度供给
方星海表示,要增强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基础性制度供给。与期货市场迅速发展的实践要求相比,目前我国期货市场的法治化进程还相对滞后。
方星海透露,近几年《期货法》立法工作一直在持续推进,最近加快了步伐。下一步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期货法》立法工作,夯实市场法治基础,适应期货市场对外开放和场内外市场快速发展的需要。同时还要不断完善交易所、期货公司相关管理办法,进一步研究场外衍生品业务监管规则,统筹推进场外市场建设,规范市场运行和机构经营。
此前,2月22日,证监会发布了修订后的《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主要修订内容包括:一是优化加分指标,包括将服务国家战略纳入专项评价、新设服务实体经济能力指标大类、微调部分指标的评价标准等内容。二是调整扣分指标,包括重组风险管理能力指标、调整特定情形扣分项目、细化措施和处罚扣分项目、扩充适用降级处理的严重违规情形等内容。三是完善评价程序,包括适当增加自评内容、合理安排初审分工、明确监管协作要求等内容。
3月15日,证监会印发的2019年度立法工作计划对期货市场多个规章项目立法进程作出了规划:
力争年内完成《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制定、修改,抓紧研究并择机出台《期货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管理办法》;力争年内完成《期货交易所管理办法》修订工作,持续推进《期货公司子公司管理办法》立法进程。
同时,证监会将继续配合支持全国人大有关部门做好《期货法》制定等工作。
重点二:进一步丰富风险管理工具
方星海表示,要进一步丰富风险管理工具,扩大市场规模。
“近两年,我国期货市场品种上市速度明显加快。但与实体经济巨大的保值需求相比,我们还有较大差距。相比商品期货市场,我国的金融期货还刚刚起步。”方星海介绍说,去年全球期货期权成交量303亿手,其中金融类243亿手,占比高达80%,而我国金融期货成交量仅为0.27亿手,占比不到1%,金融期货品种也只有6个,发展空间还很大。
方星海表示,中金所近日刚宣布了股指期货恢复常态化交易监管的措施,这是很好的举措。场外衍生品市场与场内市场相比,也尚处于起步阶段。下一步,要围绕实体经济需求,继续增加场内场外产品和工具供给。
此前,4月19日,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通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进一步调整股指期货交易安排:一是自2019年4月22日结算时起,将中证500股指期货交易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2%;二是自2019年4月22日起,将股指期货日内过度交易行为的监管标准调整为单个合约500手,套期保值交易开仓数量不受此限;三是自2019年4月22日起,将股指期货平今仓交易手续费标准调整为成交金额的万分之三点四五。
重点三: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上市
方星海认为,期货经营机构是连接市场主体的纽带,是期货市场服务的直接提供者。近年来,期货经营机构经营更加稳健了,业务范围有所扩大,但总体来看,仍存在同质化竞争严重,盈利能力不足,资本金不强,缺乏中坚力量等问题。要抓紧提升期货经营机构整体实力,优化机构布局,促进机构的差异化发展,构建模式多元、覆盖面广、切合实体经济需求的风险管理服务体系。
方星海强调,要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大力推进符合条件的期货公司A股上市,提升机构整体实力,培养行业中坚力量。
重点四:积极推动外商控股期货公司的设立
方星海表示,积极推动外商控股期货公司的设立,稳步推进新设内资期货公司的工作,引入资本实力和专业能力更强的期货公司,促进行业竞争和优化重组。
此前,证监会已于2018年8月24日正式发布《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管理办法》,并相应更新期货公司行政许可服务指南。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可依照《期货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办法》、《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8年版)》及服务指南相关规定,向证监会提交申请,持有境内期货公司股比不超过51%,三年后股比不受限制。
《办法》主要涉及以下内容:一是明确适用范围。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界定为单一或有关联关系的多个境外股东直接持有或间接控制公司5%以上股权的期货公司。二是细化境外股东条件。境外股东应当具有良好的国际声誉和经营业绩,近3年业务规模、收入、利润居于国际前列,近3年长期信用均保持在高水平。三是规范间接持股。要求境外投资者通过投资关系、协议或其他安排,实际控制期货公司5%以上股权的,应当转为直接持股,但对通过中国境内证券公司间接持有期货公司股权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形予以豁免。四是明确高级管理人员履职规定。外商投资期货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须在中国境内实地履职。五是对文本语言和信息系统部署提出要求。
重点五:大力推动期货公司员工持股
方星海表示,期货公司提升竞争力,必须要有一批骨干管理和业务人员。要通过适当的持股安排,将这批人留住,把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出来。
重点六:积极推动特定品种对外开放
“以开放促改革促发展是我们国家40年来发展所总结的一条成功经验,今年我们会继续在更高层次、更广范围、更多方式上推进对外开放。”方星海表示,我们要坚持特定品种开放的路径,积极推动包括股指期货在内的特定品种对外开放,同时要做好开放过程中的制度对接,在守牢风险底线的前提下,对接国际标准,增强制度包容性,方便境外交易者入市,提升市场吸引力。持续推动期货公司积极稳妥走出去,推动境外子公司合理布局和稳健经营,提升跨境服务能力。
此外,方星海透露,证监会将继续加大跨境监管合作的力度,促进国内外衍生品市场合作共赢,共同发展。
此前,多个特定期货品种对外开放举措已经落地:
2018年3月26日,原油期货正式上市交易;2018年5月4日铁矿石期货正式引入境外投资参与;2018年11月30日,PTA期货在郑州商品交易所正式引入境外交易者。
重点七:规范发展创新业务
方星海表示,资管业务要发挥期货行业特色,突出主动管理能力,业务的开展要和公司自身能力和资本实力及风险防范水平相匹配。要强化风险管理公司自律管理,建立健全监控监测指标体系,建设好场外衍生品报告库,引导风险管理公司围绕主业发挥专业优势,提升服务能力。
“试点5年来,风险管理业务创新发展取得初步成效,已成为期货行业服务实体经济的直接抓手,尤其是在服务中小企业方面,更是值得肯定。”方星海说,经初步统计,目前风险管理公司服务客户2.4万多户,其中中小产业客户约1.5万。风险管理公司针对中小企业普遍存在的资金实力弱、主体信用低、风险抵御能力弱等短板,创新推出了含权贸易、基差贸易等业务模式,通过提供远期锁价、延期点价等服务,帮助企业稳定原材料供给,降低采购成本,锁定利润;同时,通过合作套保、仓单质押、买断回购、代理交割等业务模式,为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服务。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要通过金融体系结构调整,切实改进中小企业的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公司应当发挥自己的专业优势,继续帮助中小企业解决经营困难,让中小企业真正享受到金融改革的红利。
重点八:期货公司要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上下功夫
方星海表示,人才是行业发展的核心要素。今天是分析师大会,分析师代表了行业的专业能力。
“目前,我们期货公司从业人员有3万多人,从事分析研究相关工作的人员占比大约为8%,也就是全行业分析研究人员仅有2500人左右,且存在人员流失的情况。”方星海认为,可以说,人才已经成为制约期货公司发展的瓶颈。今后几年,期货行业将迎来快速发展的时期,期货市场对分析师的需求将越来越大。分析师队伍的竞争将成为整个行业竞争的焦点。
方星海强调,如何打造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了解境内境外、场内场外市场,熟悉现货期货业务的分析师队伍,是行业健康发展的关键。期货公司要在战略层面予以重视,在人才引进和激励机制上下功夫;行业协会要加强后续培训,开展多层次人才交流,培养和造就高素质分析师队伍。在座的各位分析师,也要不断提升专业能力,加强与产业客户和机构投资者的交流,提升服务水平;同时,要加强自我约束,遵守职业道德操守,履行好行业和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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