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投资者小明注意到新湖期货在其官方公众号上发布了《一图读懂“看穿式监管”》的图片式文章,提醒期货投资者 “看穿式”监管来了,生效时间为6月14日……
小明在心里默默地数了数日子,算上今天到6月14日还有整整15个交易日,回首瞅了瞅自己的一手螺纹钢,又看了看上海排名前三席位的数十万手螺纹钢,他扭头和师傅老范会心一笑……
什么是“看穿式”监管?
记者估计,除了个别专业投资者之外,可能相当一部分期市投资者到目前为止还没有弄明白什么是“看穿式”监管,下面我们来一起聊聊这个话题。
首先,来看一张图: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曾与去年9月7日在其官网发布了2018年第27号公告——《关于进一步加强期货经营机构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了相关政策。
关于“看穿式”监管,27号公告是这样描述的:
公告依据的是中国证监会发布的(2013)30号文件精神,该文件主要规定了期货公司应该采集的期货市场投资者相关信息。
该文件第三条规定: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是指客户通过证券期货经营机构下达交易指令的交易终端特征代码。
客户交易终端信息是客户委托记录、交易记录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电话号码、互联网通讯协议地址(IP地址)、媒介访问控制地址(MAC地址)以及其他能识别客户交易终端的特征代码。
看到这里,小明也有点糊涂,中国证监会2013年即发文采集相关投资者信息,为什么现在又开始升级系统进行采集哪?
答案则隐藏在2018年第27号公告中!公告明确指出:
对此,老范给小明解释道,依据中国证监会相关政策,6月14日之前,国内期货公司虽然采集投资者信息,但只是留存在期货公司或者交易所层面,并不直接给中国期货市场监控中心(下称:监控中心)报送。而此次下发的文件精神(即27号文件)则规定期货公司采集的信息自动报送给监控中心,同时要求对投资者使用的软件进行认证管理,不能通过认证的则应拒绝其交易。
恍惚间,小明也明白了,所谓“看穿式”监管既是把采集的投资者信息直接报送给监控中心,而不是仅仅停留在交易所或者期货公司层面,这样将有助于监管层垂直监管到交易“一线”,让部分没有报备的市场关联账户无所遁形。
为什么要实施“看穿式”监管?
对于“看穿式”监管,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曾这样表示,客户交易终端信息采集是重要的市场基础性工作,客户真实、准确、完整的信息,有助于期货交易所加强一线监管和证监会监管执法,维护期货市场秩序。
对此,某期货公司负责人同时告诉记者,2013年以来,我国期货市场投资者结构不断完善,市场参与主体和范围不断扩大。同时,近几年随着IT技术的进步,期货市场以高频、量化交易等为主的交易形式逐渐取代人工交易成为市场主流, 大大小小各种类型的交易软件层出不穷,金融技术的进步需要监管技术同步跟上。
该负责人进一步表示,当前国内期货市场交易技术层面即分为直连模式、中继模式、多对多中继模式以及多对一中继模式等。在此过程中,投资者使用第三方软件的行为越来越多,例如易盛、文华财经、飞创、博易大师等等,市场交易技术的多样化带来了投资者信息的模糊化。
(直连模式采集信息)
(中继模式采集信息)
同时,技术的进步也为部分操纵市场的关联账户提供了温床,很多“一拖多”账户则可以规避掉市场一线监管,达到违规代客理财或者操纵市场价格的目的。例如部分账户利用先进的交易软件编程技术,规避交易所限仓、报撤单等硬性规定,达到不受限制的目的!
“监管层此次要求期货公司升级交易系统,采集所有投资者信息,既是对当前国内多品种多种类交易系统的一次摸底,可对目前鱼龙混杂的交易软件和技术从源头上进行一线监管。”老范则向记者如是表示。
小明又瞅了瞅自己的一手螺纹钢,心理更迫切的希望6月14日早日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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