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强行平仓适用条件是什么?
对期货公司来说,如果客户不追加保证金,期货公司即享有强行平仓的权利,但这一权利在行使的时候受到一定的制约。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第41条及其他法规的规定,强行平仓需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客户交易保证金不足,已超出风险控制底线,且市场行情继续往持仓不利的方向发展。这是期货公司为保护自身利益、防止损失扩大而实施强行平仓的基本前提。二是正确履行追加保证金的通知义务。这是期货公司实施强行平仓的必经程序。三是追加保证金的时间和数额应该合理。结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期货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9条的规定,期货公司要避免客户损失的扩大,不能因此而造成客户更大的损失,平仓数量要与应增加保证金比例相当,不能过多地平掉客户的持仓。如果平仓量过大则应当认定为超量平仓,期货公司对超量平仓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期货强行平仓有什么后果?
在市场行情剧烈波动的情况下,投资者满仓交易是导致被强行平仓的罪魁祸首,因此,投资者在期货交易过程中应合理控制仓位,不要妄图“一口吃成一个胖子”,避免酿成被期货公司强行平仓的悲剧。返回期货首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