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稳定生猪生产和猪肉保供稳价措施,主要包括以下5个方面:一是综合施策恢复生猪生产,加快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发放,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生猪调出大县和养殖场户的支持,引导有效增加生猪存栏量,将仔猪及冷鲜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降低物流成本;二是地方要立即取消超过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对依法划定的禁养区内关停搬迁的养殖场(户)要安排用地支持异地重建;三是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取消生猪生产附属设施用地不得超过15亩的规定;四是加强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升疫病防控能力;五是保障猪肉供应,各地要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确保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在分析这些出台政策的影响之前先看一则旧闻:2018年10月国务院办公厅发出《关于进一步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运输生猪等活畜禽的车辆不再享受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而现在则明确将仔猪及冷鲜肉运输纳入绿色通道政策范围,降低物流成本。更引人注目的政策反复自然还是第二条和第三条,所谓“超过法律法规的生猪禁养、限养规定”近年来在各地均频繁发生,例如养殖量在50头以下的散户本不在环保拆迁范围内,但多个地方却无论其环保是否达标,往往一禁了之,逼得环保部屡次发文纠偏。
更显著的例子则是一刀切,不管三七二十一,整个地区全面禁养,例如2017年10月广东省四会市全市禁养生猪消息传出,而当地政府澄清,其实他们早就禁养,现在只是落实早年文件精神;后来又有东莞、佛山等加入“落实禁养”行列,更早一点的还有2016年河南省中牟县的全面禁养,当地搞专业育肥的养殖人才流散全省乃至外省,成为“养猪游击队”,因此上述鼓励养殖,禁止盲目禁养的政策导向,可以看做是对此前已经持续多年的环保禁养措施的一个修正。
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做这样的修正?近年来生猪产业政策就是在保障生猪供给能力和其他目标之间做平衡,2018年8月之前这个所谓“其他目标”是环保,之后防控非瘟则成为重点了,此前在《非洲猪瘟疫情下的政策困境》一文中,我们曾指出:“对调运监管政策的连续调整,就说明了政策必须在防控疫病和保证供给两方面作出权衡。监管不力,生猪和生猪产品就是流动的传染源,但监管力度过强,导致猪场的生猪售出和种猪和仔猪购进同时发生困难,对正常生产的打击更是致命的,最终只得两害相权取其轻,对调运监管政策全面放宽。”现在这种放宽又出现在环保禁养政策领域,由于生猪产能被重创,养殖密度大幅度降低,防疫压力相对减轻,这样尽快恢复生猪产能已经压倒了严防死守非瘟病毒,成为当前最紧迫的产业政策目标,而环保则更是要往后排了,何况环保禁养政策本来在执行层面就存在大量的过火行为。
那么这些鼓励养殖的政策能起到多大作用?生猪复养的春天来了吗?我们的观点是:谨慎乐观,因为还有若干不利因素在发挥作用:第一,凡是发生疫情的地区复养的难度都很大。养殖场(户)防疫和管理水平良莠不齐,缺乏有效防控手段,因此尽管市场已经给出了超额利润,但还是有相当数量的从业者(从各地调研的情况来看,约占三分之一到一半)持观望态度,不敢贸然进行复养,此外进行复养所需资金也是一个大问题,此前疫情中被波及的养殖场户损失极为惨重,仅仅依靠政府的贴息贷款不足以支持复查活动,何况这些优惠政策只面向规模较大的企业。
第二,地方政府的执行力度有待观察。即便没有环保或者疫病的问题,地方政府对鼓励养殖的热情也不算高,特别是在发达地区因为养殖业不能带来税收,当然规模企业兴建大型养殖场时一般都配套建设饲料和屠宰加工项目,后者会为地方创造税收和更多就业,从而受到地方政府的欢迎。近期不断传出大企业和地方政府签约建设生猪养殖项目的消息,但中国生猪养殖目前仍然是以散户为主,万头以上猪场所占比重最多不超过25%,复养如果“发展规模养殖,支持农户养猪”这一政策只有前半句能够落实到位,那是远远不够的。
第三,对生产扶持需要真金白银,但中央财政能拿出多少,地方财政能配套多少,目前还是未知数,更重要的是扶持资金到位还存在若干障碍,以强制扑杀补助为例,目前规定为1200元/头,非瘟爆发一年来生猪存栏数量减少1亿头以上,其中被强制扑杀的生猪估计不少于5000万头,以此推算单单是强制扑杀补助资金要支付600亿元以上,问题是实际发生的大多数扑杀行为并没有被认定为非瘟,其补助申请也就不被受理。
最后的结论就是:行业政策利好,无论是环保解禁,还是生产扶持,对生猪养殖复产都只能起到远期助攻的作用,况且政策利好作用限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又打了不少折扣,而要实现全面复养和保障猪肉供给稳定还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农产品期货网特约分析师——徐洪志,转载请注明来源)返回期货首页,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