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市场
自1998年开业以来,台湾期货交易所的总成交量迅速而巨幅地放大。相关数据显示,台湾市场各类衍生品的总成交量从1998年的27万张飙升至2011年的1.8亿张,涨幅达到657倍。在台湾衍生品市场建立初期,台指期货占据绝对主体地位。到2001年年底,台湾期货交易所推出台指期权以后,市场格局开始发生重大变化,台指期权成交量爆发式增长,成为整个市场中交易量最大的品种,目前已跻身全球股指期权合约交易量的前五名。
台湾期货交易所的交易量主要依赖于台指期权和台指期货(包括小型台指期货)两大品种,二者的累计比重超过了交易所成交总量的96%。其中,台指期权的总成交在2011年更是达到了1.26亿张,占据整个台湾市场将近70%的份额,而且目前仍然维持良好的发展势头,近两年的年增长率基本保持在30%以上。可以说,台湾期货交易所之所以在国际交易所群体中占有重要一席,活跃的台指期权功不可没。
投资者结构
期货自营商、自然人占据主体地位
在衍生品市场的规划上,台湾地区采取的步骤是先开放国外市场的交易,随后建立本地交易所,推出各类金融衍生品。在经营层面上,采取的是先开放经纪业务,再循序开放自营、顾问、资产管理及信托等业务的发展顺序。
台湾主管机关于1994年开放了国外期货市场的交易,随后于1997年开放证券商经营期货交易辅助业务,以扩大期货市场参与者的范围和层面。在陆续开放证券商参与期货市场之后,广大的股票市场投资者便得以通过分布广泛的券商体系从事期货交易,有效解决了以往专业期货商营业网点数量不够普及的问题。此后,在期货商积累了一定经验之后,台湾主管机关便相继于2002年开放期货顾问事业、2003年开放期货投资经理事业、2008年开放期货信托事业。随着经纪、自营、顾问、经理事业和信托事业的逐步开放,台湾衍生品市场的分工开始渐趋明确,经营水平也日渐向着专业化的方向发展,广大的投资者完全可以根据自身不同的需求,通过各种专业机构的协助参与到市场中。
根据台湾期货交易所2011年12月的数据,台指期权的投资者结构主要表现出以下两个特点:一是期货自营商和自然人是台湾期权产品的交易主体,二者合计占据了93%的市场份额;二是台湾市场的证券自营商、证券投资信托、期货经理及信托基金等机构投资者对期权产品交易的参与度不高,只有外资及陆资法人少量参与。
台指期权的投资者结构

期货自营商与自然人占比此消彼长
通过分析台湾期权产品推出以来至今的投资者结构演变过程,可以发现,在台指期权刚推出的首年2001年,自然人的交易量所占据的市场份额高达68%,随后几年,随着台湾市场的逐步发展与成熟,台指期权的投资者结构开始发生较大变化。其中,自然人的交易占比呈现出一定的下降趋势,与之相反,市场中的另一个交易主体期货自营商的交易则日渐活跃,占比从2001年的30%上升至目前的50%以上。
期权产品的个人机构比较期货产品更为均衡
同样,将台湾市场期货和期权产品历年来的个人与机构投资者占比进行对比,可以得到以下与香港市场类似的结果:
一是期权产品的个人与机构投资者比例较期货产品更为均衡。在台指期货推出后的头几年,个人投资者的交易量占比一直保持在90%以上,可以说占据着整个市场的主体地位。此后,随着台湾市场的发展和部分限制的放松,越来越多的机构投资者参与到市场中。目前,个人投资者和机构投资者的占比基本保持在70%和30%的水平,个人投资者仍然是市场的交易主体。台指期权推出时个人与机构投资者的比例仅为68%和32%,而目前二者的比例已基本稳定在40%和60%,机构投资者取代个人投资者成为市场交易主体。
二是随着市场的不断发展和逐步成熟,无论是期权产品还是期货产品的投资者结构同样显示出机构投资者力量逐步壮大、个人投资者份额逐渐降低的态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