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监管部门释放出“禁止股权、证券等不同类型基金同时兼营”的信息,这个周末被证实并施行。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3月31日晚间,发布《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明确要求“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现阶段,存在部分私募机构“以某一类型管理人备案,但发行另一类型基金产品的情况。”其中,私募股权基金为“重灾区”,不仅是做一级市场股权投资,还去发二级市场产品,“甚至去发非标。”
多位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的私募人士认为,新规意味着私募机构不得兼营一、二级业务,而受利益驱动,大量资金向股权私募基金转移,同时兼营证券、股权投资的上千家私募机构需要抓紧时间整改,“长远来看,私募未来更好地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
私募登记备案新规“四大要点”
“现在规模很大,市场很乱,一个管理人只能管理一类私募基金。”市场人士用这样一句话来概括新规总体要求。
根据《私募基金登记备案相关问题解答(十三)》,可以梳理出以下四大要点:
第一:“四个一原则”
一个私募基金管理人,只能登记一类机构业务类型,只能备案同一业务类型的私募基金,只能从事一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中基协原文是这样说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在申请登记时,应当在“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等机构类型,以及与机构类型关联对应的业务类型中,仅选择一类机构类型及业务类型进行登记;私募基金管理人只可备案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相符的私募基金,不可管理与本机构已登记业务类型不符的私募基金;同一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可兼营多种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业务。”
据了解,私募股权基金管理人与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并属于一种机构类型,即“私募股权、创业投资基金管理人”。
第二:如何经营多类型私募基金业务
设立多家私募机构,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中基协原文是这样说的:“若私募基金管理机构确有经营多类私募基金管理业务的实际、长期展业需要,可设立在人员团队、业务系统、内控制度等方面满足专业化管理要求的独立经营主体,分别申请登记成为不同类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
第三:兼营多类型业务的私募整改
1. 整改模式:以“多选一”的方式重新确认自身机构类型,即从已登记的多类型业务中,选择且只能选择一种业务类型,作为自己的展业范围。
2. 整改路径:通过“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提交机构类型与业务类型变更申请。
3. 整改完成前的基金备案限制:不整改完成,不得新增基金备案申请。
4. 对已备案且正在运作的存量私募基金的处理方法:在基金合同(包括基金合同、公司章程或者合伙协议)到期前,仍可继续投资运作,但不得在基金合同到期前开放申购或增加募集规模,基金合同到期后应予以清盘或清算,不得续期。
截至目前,已有2198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通过协会“资产管理业务综合管理平台”,遵循专业化管理原则,完成登记备案。
第四:目的是“私募专业化管理”
“为进一步落实私募基金管理人专业化管理原则,切实建立有效机制以防范可能出现的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提升行业机构内部控制水平。”这是中基协的表态。新规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第二十二条,以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自律规则制定而出。
西藏银帆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副总监毛晋楠接受券商中国记者采访时表示,新规直接意味着私募机构不得兼营一、二级业务,“私募更好地专注于自己擅长的领域,有利于私募基金行业的长远发展。”
“私募基金规模已经突破11万亿大关,超越公募基金。其中很大一部分其实是私募股权基金,在利益驱动下,很多资金往一级市场或者说股权投资基金转移,风险很大。” 毛晋楠分析,新规对于专注于二级市场投资的基金影响不大。
感谢您关注“融界”微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