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港合作进一步扩大,深圳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27日召开,《深圳经济特区金融发展促进条例(草案)》第三次提交审议,该草案提出,将设大宗商品
期货交易所。
根据该草案,深港金融合作坚持有序、渐进、技术性开放原则,在金融开放的进程中,探索与香港金融市场对接。
香港《文汇报》报道,草案认为深圳市政府应当把金融业作为战略性支柱产业,以多层次资本市场为核心,以深港金融合作为纽带,巩固提升深圳金融中心城市地位,使深圳成为港深大都会国际金融中心有机组成部分,重点突出投融资、财富管理和金融创新功能。该草案第六章《金融合作》详细阐述与香港金融合作的范围。
此前,在全国“两会”热议深港合作共建“世界大都会”之时,有委员提议将深港“一河两岸”作为未来深港“两制双城”大都会建设的核心区域,构筑深港“一河两岸”新城市带。即罗湖以西以科技教育商贸金融经济和环境生态保护为主,罗湖以东以社会综合服务和贸易工业为主。
原深圳市政协常委、香港新界原居民文伙泰表示,他所说的“一河两岸”,并非指由莲塘河到深圳河口的深圳河两岸,而是指深港边境从东往西,由大鹏湾到后海湾之间沿深圳河及两岸的地带。其中沙头角到莲塘河是陆路。
文伙泰说,他的“一河两岸”的主体思路是,以罗湖为节点,分东西两片规划沿河区域的发展方向。罗湖以西以科技教育商贸金融经济和环境生态保护为主,罗湖以东以社会综合服务和贸易工业为主。具体而言,首先在原建议治理深圳河三期工程的基础上,新辟香港一侧沙头角到深圳河的河道。现在香港边境区开放,建议在沙头角香港区内开河引水至深圳河,贯通大鹏湾和深圳湾,彻底改善深圳河河水的交换能力和周边环境,发展沿河旅游。将沿岸地区作为未来深港合作规划发展的重要载体,合理进行产业布局和相关配套设施的建设。
其次,将罗湖口岸以西,深圳河南岸的片区作为未来该区域建设的核心地带,规划为金融商贸区和配套区,重点发展商贸、金融、专业服务等高端服务业。将目前的“河套地区”一平方公里规划为高新科技高等教育研发区,现有福田保税区可进行功能调整,将仓储物流业务部分转移,配合“深港创新圈”的发展。将罗湖口岸以东,新河道地区进行开发,河道两岸规划为旅游开发区和工业物流区。将罗湖口岸以东,深圳河南岸地区规划为“社会综合区”,建设基础教育、医疗等公用设施和提供社会公共服务。
金融合作部分条例:
■协调监管机构及金融机构与香港开展合作,包括支持香港发展人民币业务
■建立深港两地证券交易所合作伙伴关系,推动两地资本市场互联、互通
■拓宽深港两地
保险市场合作范围,加强双方在业务、培训、后援服务外包等多个领域的交流合作
■加强深港两地在商品期货、金融期货等合作,探索共同设立石油等大宗商品期货交易所
■完善深港两地清算、支付系统等金融基础设施
■支持建立双方监管机构间的沟通机制,加强与香港相关监管机构间的沟通和协调机制
■鼓励双方金融机构间以高层
论坛、专业交流、行业公会间互访等形式加强合作与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