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交法字[2008]20号
各会员单位、指定交割仓库:
为了适应国家新的关税政策,经研究,我所拟定了《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该修正案已经上海期货交易所第二届理事会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现予印发,并于印发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期货交易所交割细则(修正案)》
二○○八年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