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道导航 - 财经 - 股票 - 行情 - 基金 - 外汇 - 期货 - 港股 - 保险 - 银行 - 理财 - 债券 - 黄金 - 汽车 - 商城 - 股指期货 - 数据 - 专题 - 视频 - 博客 - 贴吧
当前位置: 首页 >> 期货 >> 期货法规 >> 正文
外管局:将取消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
www.cnfol.com 2008年01月24日 14:05 上海证券报 
  国家外汇管理局(简称“外管局”)资本项目管理司司长邹林日前表示,下一阶段将会继续放宽资本流出限制,进一步改革境外投资外汇管理。他同时称,拟发布《境内机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规定》,取消境外投资外汇资金来源审查,简化资金流出审核。

  邹林是在接受《中国外汇》采访时作上述表示的。他表示,政策制定过程中要统筹兼顾局部与整体利益、长期和短期利益,必须加强与相关部门

  的协调和配合,避免从单一角度考虑政策影响,要从促进社会经济发展的高度来开展工作,来研究和制定资本项目管理政策。

  2006年5月,外汇局推出合格机构投资者(QDII)制度,支持境内符合条件的银行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面向居民个人募集资金对外进行证券投资。去年8月20日,外汇局宣布在天津滨海新区试点境内个人直接投资境外证券市场。截至目前为止,中国居民境外投资的合法渠道已经初步形成。

  邹林透露,外汇管理当局准备研究个人境外直接投资管理,便利个人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境外直接投资,同时还要完善跨国公司资金集中管理办法,开展集团财务公司结售汇业务试点,便利企业资金运作,促进投资便利化。

  邹林同时表示,在当前国际收支严重失衡的情况下,扩大QFII额度可能会对国际收支平衡带来一定压力,但是QFII制度的实施有助于引进成熟的境外机构投资者,有利于推动我国资本市场进一步趋向理性发展,因此从长远和全局角度看,即便目前承受一定压力,仍然应该作出适度扩大QFII额度的决定。

  他还表示,要充分利用外资在推动自主创新、产业结构升级、区域协调发展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在制度和政策制定上发挥利用外资的主动权,切实提高利用外资质量,逐步使我国成为利用外资的强国。
A股港股全掌握:168行情系统免费使用收藏到 网摘 博采 百度】【推荐】【打印】【 】【关闭
把该页复制给你的好友   加入收藏   查看评论
注意:
· 遵守《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尊重网上道德,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查看评论
  精品收费资讯          更多>>
  最新商讯
  健康指南
 
  热门推荐
  最新资讯
  企业服务
  分类信息
诚聘英才 | 联系我们 | 广告服务 | 合作伙伴 | 法律声明 | 征稿启事 | 网站地图
本站所有文章、数据仅供参考,使用前务请仔细阅读法律声明,风险自负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编号:闽 B2-20050010 号
《电子公告服务许可证》编号:闽通信互联网 [2008]1 号
证券资讯提供:福建天信投资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证书:ZX0151]
Copyright © 2003-2008 中金在线. All Right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