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说,在市场上有大量基础资产存量的情况下,要发展我国金融市场,就必须发展金融衍生品市场。就银行间交易市场来说,目前各类债务托管余额突破了10万亿元,亟须有效转移其中风险。随着试点的推出,我国信用衍生产品及与之相关联的结构性产品的发展将有重大突破。
信用衍生产品是分散金融机构信用风险的主要途径,也将为
债券市场的发展创造必要条件,在国际上出现于1993年,之后市场规模呈指数式爆发增长。到2006年底,信用违约互换(CDS)、债务抵押债券(CDO)等信用衍生品的全球市场存量已达20万亿美元。
时文朝指出,正是由于CDO的存在,当前美国次级债危机才使商业银行免受重挫,部分风险转移到了对冲基金等机构投资者那里。我国目前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市场千万不能因为有风险而“因噎废食”。
在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动下,银行、证券机构、
保险机构、基金公司等43家金融机构于去年10月签署了《中国银行间市场金融衍生产品交易主协议》,我国场外金融衍生品市场在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方面迈出了步伐。
功能监管雏形初现
金融衍生品的发展给分业监管的金融监管现状带来挑战。去年8月,中金所与上证所、深证所等机构签署了跨市场监管协作协议,证券市场和
期货市场联合监管迈出重要一步。不过,监管部门对银证期保的联合监管依然任重道远。
上海证券交易所总经理朱从玖认为,随着
股指期货的推出,金融业混业经营的步伐将明显加快,从全球来看,证券交易所或商品期货交易所朝综合化方向发展已成为一个潮流。“金融混业经营试点工作的推进将推动金融监管向功能监管的方向转变。要加强对跨市场金融产品、金融组织的风险监管,既要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又要减少重复监管。”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曾表示。 1999年,美国选择了功能监管模式,即对于拥有银行、证券和保险子公司的金融控股公司,由银行监管机构、证券监管机构和保险监管机构分别对其相应的业务或功能进行监管,同时由美联储担任“牵头监管者”,对金融控股公司进行总体监管。
时文朝也指出,金融衍生品,尤其是场外衍生品的设计,应该是发行机构为自己的原生产品量身定做的个性化产品,且受利率、汇率变动影响具有非常强的时效性。如果没有真正市场化的、以功能监管为主的监管方式,是难以发展壮大的。
“尽管分业监管的格局还要持续相当长时间,但功能监管已经有了雏形。”中国人民银行副行长易纲日前表示。他认为,目前需要做的是加强监管协调,提高效率,从而更快地进入真正功能监管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