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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补贴石油巨头绝不可成惯例
www.cnfol.com 2007年12月17日 08:04 东方早报 
  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13日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他个人反对给予中石油和中石化进一步补贴。张晓强认为,虽然预期炼油企业在最后一季度业绩会相对差一些,但因为前三个季度效益不错,全年能够收支平衡,因此他个人认为中央财政今年将不会给炼油企业提供补贴。

  中石油和中石化两大石油巨头日前刚刚放出风来,称由于预计今年炼油板块继续亏损以及数十万吨成品油进口亏损,他们正在向中央财政申请政策性亏损补贴,“今后的一两周是中央是否决定给予补贴的关键时期”。发改委副主任张晓强此番表态,对两巨头而言不是一个好消息。当然,张晓强的表态并不意味着中央政府已经做出了最后决定,在今后一两周的所谓“关键时期”,两巨头一定还会继续施加影响,努力争取有利于他们的结果,但经过这样一个“回合”,至少公众可以更清楚地看到,两巨头申请财政补贴的理由,实在经不起认真推敲。

  据公开披露的数据:2005年和2006年,中石油实现净利润1333.6亿元、1422亿元,中石化实现净利润395.58亿元、506.64亿元;2007年上半年,中石油实现净利润818亿元,中石化实现净利润362亿元。在国际成品油价格持续上涨的背景下,由于国内成品油价格受到政策调控,中石油、中石化虽然有部分业务板块要承担政策性亏损,但作为享受着高度垄断经营权的大型国有企业,两巨头的其他业务却一直有着显赫的盈利业绩。既然能够稳稳当当地赚取“政策性巨额盈利”,承担一些政策性亏损也就属于当然的义务,如果每出现一笔亏损都要求财政给予补贴,未免有些太不厚道了,更何况今年两巨头的炼油业务基本能够收支平衡。

  中央财政2005年和2006年曾分别给予中石化一次性补贴100亿元和50亿元,均引起社会舆论的强烈反应。对于今年中石油和中石化的补贴申请,有关方面应当慎之又慎。在进行相关研究和评估时,不但要看到两巨头局部政策性亏损的现状,更要看到他们整体政策性巨额盈利的事实,看到他们在超额利润支撑下产生的员工高收入、管理高成本、运行低效率、浪费严重等“非政策性支出”。必须明确,两巨头是有着超强盈利能力的世界500强企业,政策性亏损理当由他们在企业内部自行消化,而不能成为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补贴的理由,除非两巨头能够提出其他令人信服的理由。

  2005年,财政部从中石油上缴的所得税中退库100亿元,弥补中石化炼油项目亏损,这种暗抵收入的做法违反了“收支两条线”原则。其实,比违反“收支两条线”原则更严重的问题还在于,财政部无权绕过法定程序,直接将100亿元补贴划到中石化的账户上。2006年中央财政又补贴中石化50亿元,法定的程序仍然未被遵循。这不能不说是一个不小的遗憾。

  《预算法》第五十四条规定:“各级政府对于必须进行的预算调整,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中央预算的调整方案必须提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审查和批准……未经批准,不得调整预算。”有关部门今年如果愿意补贴两大巨头,应当避免再次出现程序失当。按照规定,应当由财政部编制专门的预算调整方案,经国务院审定后,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查,获批准后方可实施。也就是说,两巨头即便能够在“关键时期”争取到有关部门的批准,但如果不能争取到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批准,他们的补贴要求就将落空。财政补贴石油巨头绝不可成惯例,只有在实体和程序两个方面进行了充分的博弈,公众才有望得到一个满意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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